关于做好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续签聘用合同的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我会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于2015年6月到期的(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有17人,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启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模块的通知》(厦人[2014]183号)文要求全市事业单位于2015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续签),并做好合同电子备案工作。根据通知精神,请聘用合同期满工作人员对本人聘期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内容进行总结,并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于5月22日前送交人事处,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聘用合同期满工作人员提出考核意见。
特此通知。
附:集美校委会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情况表
集美校委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