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学校委员会 “提升改造嘉庚文化广场公益广告景观” 询价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学校委员会
“提升改造嘉庚文化广场公益广告景观”
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提升改造嘉庚文化广场公益广告景观
二、采购人: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学校委员会
联系人:陈兴冠 电话:0592-6681600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8号
三、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9.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主要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五、制作要求:
1、公益广告景观小品规格、设计、工艺、材料、文字内容等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制作图制作、安装。
2、供应商必须安全、文明制作;制作现场四周设置围挡,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和制作的安全,确保工作人员和游客的人身安全;出现因制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负责拆除原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制作过程产生的所有垃圾应及时清理;制作过程中应保持景区的清洁,不对景区环境产生污染。
4、供应商在制作中若需要破坏绿地或其它设施的,必须向采购人报备, 制作完毕应恢复原状,否则,恢复工作由采购人另行安排实施,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需使用防腐、防锈、抗风材料制作。
六、工期及保修期:工期30日历日、保修期5年
七、验收要求:
1、制作结束后,由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相应资料,采购人组织验收;
2、供应商应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制作按照,采购人根据设计图纸进行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时应提出整改意见。
八、报价材料递交:
1、报价一览表;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需密封。截止时间:2021 年10月27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8号5楼小会议室
联系人:陈兴冠 电话:0592-6681600
九、结果公告
我会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后立即召开内部评审,以最低价格为成交供应商。
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学校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