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 关于2022年度集美学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说明
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
关于2022年度集美学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说明
一、组织机构
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基金会理事会领导下,由理事长办公会做为决策机构,具体由秘书处负责实施。
二、奖励院校范围
奖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集美工业学校、集美中学、集美小学、集美第二小学、集美乐安小学。
三、评选对象
奖学
1、奖学评选对象应为各院校在读学生。
2、奖学评选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1)模范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文明礼貌、勤劳俭朴用,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遵守公共生活准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
(2)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总成绩名列班级前三名(班干部可放宽至前五名)。
(3)为鼓励集美社陈氏族亲子弟勤学向上,在中、小学中单列2-4名奖学名额,奖励集美社陈氏族亲的优秀生。
四、评选工作流程
1、各评选单位根据基金会评选对象要求,结合各单位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评选细则。评选细则应在各评选单位网站公布(没有网站的可通过校内张贴等方式公布),并向基金会报备公布相关图片和资料。
2、各评选单位按基金会奖励名额分配方案组织奖学候选人推荐工作,候选人名单须在各评选单位网站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没有网站的可通过校内张贴等方式公示),并向基金会报备公示相关图片和资料。
3、各评选单位于9月25日前向基金会提交集美学村奖学审批材料(奖学审批表、候选人名单、评选细则、公示资料,基金会秘书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确定获奖名单,不符合基金会评选对象要求的候选人将不予补选。
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
秘书处
2022年6月6日
20220606-2022年集美学村奖学名额分配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