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关于2024年度集美学村奖教金评选工作的说明
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
关于2024年度集美学村奖教金评选工作的说明
一、组织机构
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教金评选工作在基金会理事会领导下,由理事长办公会做为决策机构,具体由秘书处负责实施。
二、奖励院校范围
集美大学、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集美工业学校、集美中学、集美小学、集美第二小学、集美乐安小学、集美区属学校。
三、评选对象
奖教
1、各院校突出贡献奖评选对象为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学工作量达到一线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且在学校工作2年以上的教师,院校领导原则上不参评。评选对象应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培养学生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各院校奖教金评选对象为须在校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教工,重点奖励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评选对象应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
四、评选工作流程
1、各评选单位根据基金会评选对象要求,结合各单位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评选细则。评选细则应在各评选单位网站公布(没有网站的可通过校内张贴等方式公布),并向基金会报备公布相关图片和资料。
2、各评选单位按基金会奖励名额分配方案组织奖教候选人推荐工作(区属院校教师评选工作由集美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候选人名单须在各评选单位网站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没有网站的可通过校内张贴等方式公示),并向基金会报备公示相关图片和资料。
3、各评选单位于9月20日前向基金会提交集美学村奖教审批材料(奖教审批表、候选人名单、评选细则、公示资料,突出贡献奖候选人还须提交个人事迹报告及相关材料证明),基金会秘书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确定获奖名单,不符合基金会评选对象要求的候选人将不予补选。
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
秘书处
2024年6月12日